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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|
| 发布日期:2026年01月16日 浏览量:10 |
各实验室(中心): 为切实筑牢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线,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,全面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有序推进,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提高站位,逐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实验室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,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严格恪守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 原则,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,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至每个实验室、每个岗位、每位人员,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全覆盖、无死角、无盲区。 二、全面排查,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整治 1、假期前,实验中心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,强化师生安全警示教育。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突出危险化学品、辐射设备、强磁设备、加热设备、高压大电流设备等重点领域,细化检查内容,对发现的问题务必即查即改,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到位。未完成隐患整改的实验室,一律严禁开展任何实验活动。 2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管理。寒假期间原则上不进行大批量采购;确因科研需求必须采购的,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,并严格控制存量。规范化学品入库登记、分类存储、领用审批、规范使用全流程管理,严禁私自获取、转让或提供管制类化学品。易制爆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严格实行“双人双锁” 管理;第二类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须专柜上锁存放,并规范填写使用台账,确保全程可追溯。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、规范暂存要求,加强废弃物存储期间的安全管控,确保依法依规处置。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,严禁与生活垃圾、感染性废物等混装混存。 3、做好各类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(精密)仪器设备的假期维护保养工作,落实开机保养制度,确保下学期开学后仪器设备正常投入使用。重点加强30 万元以上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管理的设备使用管理,严格杜绝因假期长期闲置导致 90 天以上、180 天以上未开机使用被省教育厅通报的情况。涉及实验室改造、搬迁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的,须报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,明确专人全程负责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,防范施工及调试期间安全事故。 三、规范使用,着力推动安全防线织密 1、寒假期间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,须于1 月 21 日前完成假期开放备案手续,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。使用期间,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详实填写检查及巡查记录,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处置。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,必须严格落实“四防、四关” 要求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;关好门窗、关好水阀、切断电源、关闭气源),全面排查风险点,确保实验室处于安全封闭状态。 2、实验室钥匙实行专人专管、责任到人。涉及指纹锁管理的实验室,须在假期前及时清除无关人员的指纹信息,严防无关人员擅入。应急备用钥匙须统一交由相关管理部门集中存放、规范管理,明确领用登记流程。 3、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。各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,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。从严开放实验室,按照学校和部门相关要求,做好风险预判、对应防护措施、应急预案等。加强出入人员管理,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细致盘查并做好登记备案。 4、规范实验操作流程。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严禁违规操作。寒假期间,学生须经导师同意并在其现场指导下开展实验,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和过夜实验。如确需安排,须事先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。开展过夜实验时,必须至少有两人同时在场值守。 四、岗责清晰,严格落实值班应急制度 1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,严格执行寒假实验室专人值班制度,严肃值班工作纪律。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、履职尽责,确保 24 小时联络畅通,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运转。 2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,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须立即启动对应应急预案,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、减少损失,并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,确保信息传递及时、准确、无遗漏。 3.放假期间,学校值班电话:保卫处(电话:8015110),校医院(电话:8010456),其中保卫处24小时值班。寒假期间,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。 |